故入人罪

gù rù rén zuì

四字成语 · 部首 攵

释义

故意把罪名加于人。

印证

法律用语。谓故意重判或故意陷人于罪。《唐律·断狱·依告状鞫狱》:“诸鞠狱者,皆须依所告状鞫之。若於本状之外,别求他罪者,以故入人罪论。”《明律·断狱·依告状鞫狱》:“凡鞫狱须依所告本状推问,若於状外别求他事摭拾人罪者,以故入人罪论。”参见“ 故出入人罪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