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杀弗论

gé shā fú lùn

四字成语 · 部首 木

释义

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同“格杀勿论”。

出处

清·夏燮《中西纪事·粤民义师》:“洋人入其界者,登时格杀弗论。”

印证

见“ 格杀勿论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