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菅人命
cǎo jiān rén mìng
释义
草菅:野草。把人命看作野草。指任意残害人命。
出处
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其视杀人,若艾草菅然。”
例句
象某人这样的官,真正是~了。 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四十七回
同义与反义
用法
动宾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仗势行凶,不顾别人死活
印证
视人命如草芥而任意摧残。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一:“所以説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 清 蒲松龄 《聊斋志异·三生》:“ 兴 以草菅人命,罚作畜。” 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刑名·监禁》:“夫狱卒仇家诸人,草菅人命,固宪典所不容矣。” 邹韬奋 《患难馀生记》第一章:“特务的违法横行,草菅人命,用绑票的方法,用秘刑的拷打,都是在偷偷摸摸、鬼鬼祟祟中进行的。”
词语翻译
[slaughter people and treat human life as if it were not worth a straw;act with utter disregard for human life;treat human life as grass] 菅:一种野草。杀人如同除草,任意害人性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