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为已甚

bù wéi yǐ shèn

四字成语 · 部首 一

释义

已甚:过分。不做得太过分。多指对人的责备或处罚适可而止。

出处

《孟子·离娄下》:“仲尼不为已甚者。”

例句

那家人听了,倒道南令本~,不过大吏过严罢了。(清·黄小配《廿载繁华梦》第三十六回)

同义与反义

用法

紧缩式;作谓语;比喻不要太过分

印证

《孟子·离娄下》:“ 仲尼 不为已甚者。” 朱熹 集注:“已,犹太也。 杨氏 曰:‘言圣人所为,本分之外,不加毫末。’”后以“不为已甚”谓不做过分的事,适可而止。 宋 王安石 《洪范传》:“不言‘攸好德,则锡之福’,而言‘曰予攸好德,则锡之福’,何也?谓之皇极,而不为已甚。” 清 林则徐 《谆劝殷富平粜并严禁牙行铺户囤米抬价告示》:“似此久为囤积,其意何居?本应封贮到官,押令平糶,缘恐差役藉端骚扰,是以不为已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