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火执杖

míng huǒ zhí zhàng

四字成语 · 部首 日

释义

点着火把,拿着武器。原指公开抢劫。后比喻公开地、毫不隐藏地干坏事。

出处

元·无名氏《盆儿鬼》第二折:“我在这瓦窑居住,做些本份生涯,何曾明火执仗 ,无非赤手求财。”

例句

并非~,怎么便算是强盗呢? 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一百一十回

同义与反义

用法

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含贬义

印证

同“ 明火执仗 ”。 《西游记》第四十回:“那借金银人,身贫无计,结成凶党,明火执杖,白日杀上我门,将我财帛尽情劫掳,把我父亲杀了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一一一回:“并非明火执杖,怎么便算是强盗呢?” 夏衍 《秋瑾传》序幕:“不巧 平阳 、 瑞安 又闹了教案,昨天 南乡 的愚民听信了谣言,明火执杖的去攻打教堂,结果反被教民枪毙了五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