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法从事jūn fǎ cóng shì四字成语 · 部首 冖释义按照军法严办。出处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敢有趁灌犯法,辄以军法从事。”用法主谓式;作谓语、宾语;指按照军法严办印证谓按军法处断。《晋书·齐王冏传》:“有不顺命,军法从事。”《明史·项忠传》:“士卒畏敌不畏将,是以战无成功,宜许以军法从事。” 高云览 《小城春秋》第四十章:“ 吴七 一本正经回答:‘三天交不出船来,请军法从事。’”上一条军不血刃下一条军临城下